前情: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政策为广东省政策,深圳政策尚未出台!
育儿假规定:
假期天数
每年10日育儿假
适用对象父母双方
享受条件在子女3周岁以内时可享受育儿假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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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规定产假天数:基础产假98天,加上广东省奖励假80天,共计178天。
难产假:128天 奖励假80天,共计208天;
多胞胎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还有80天奖励假;
流产假:15-75天(具体由流产时怀孕时间的长短以及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享有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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