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车牌竞价条件
1、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2)名下有深圳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小汽车指标申请时间:
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参与竞价的资格条件:
申请办理增量指标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1、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3、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上申请填报信息时,对于单位或个人会详细列出不同的符合申请的条件,请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选择申请即可。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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