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户。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满足以下条件的成年子女:
①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②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深圳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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