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用于支付房租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深圳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流程
一、网点提取
1、预约: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银行自助终端预约
2、办理:携带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提取网点:
提醒:通过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二、自助提取
1、预约签订协议: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自主办理服务协议》
指南点击:
2、自助提取渠道:
①
②0755-12319
③银行网点自助终端:
④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公积金-提取申请
⑤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⑥i深圳app
提醒:自助平台申请的,每月不超过1次。
提取额度
1、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
2、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
3、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执行《提取规定》中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