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
2.终止妊娠的费用,
3.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
4.手术费、
5.住院费、
6.药费、
7.诊治妊娠合并症的费用、
8.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
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
复通手术、
人工流产、
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期间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