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条件(需同时满足)
① 大专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或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② 在深圳市内暂无住所
③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④ 未申请入住过深圳市“青年驿站”者
⑤ 每人只可申请入住一次驿站。
注意事项
1.入住时按要求出示身份证原件,签订入住协议后方可办理入住;入住房间、床位由驿站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2.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如确有需要,应向驿站管理人员申请续住,续住时间不超过3天。
3.来访人员需事先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驿站,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23:00后谢绝接待来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