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门店、网站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二、时间安排
(一)2021年2月23日至2月25日
1、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人员开展自查自纠,于2月24日前将房源下架情况反馈到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开展培训工作,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严格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二)2021年2月26日至3月25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联合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进行巡查、检查;向社会公布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各种投诉渠道收集群众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超出成交参考价格的投诉和举报;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进行处罚。